2012年12月4日 星期二

給老師的一封信:關於陳為廷嗆教育部長之課堂時事討論

Dear  XX老師:

我是秉芳。今天下課後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鼓起勇氣,
花一個晚上的時間,好好地寫這封信給您。
我知道我平常上課很少發言,我也不是班上上課報告都最認真的同學,
但是今天,我很認真地想跟老師談一談些我對課堂上發生的事情的想法。

是關於今天上課一開始時討論時事的部分。

我認為,如果是針對一個時事的討論,
找到各種直接和間接的資料,各種報導和平衡報導,
來盡可能全面、完整、客觀地認識這個事件後,再進行討論,是一個比較適當的方式,
然而今天的情況卻是,在同學忘記準備的情形下,
匆促間只簡略地講了一些事情的前因後果,然後我們就開始看現場的影片,
但是影片也沒有看完,就在老師說:我看到這邊就看不去了,
同學們認知這件事情的部分就結束,緊接著開始進行評論。

我個人以為,做為一個研究生,在一個學術研究的環境,
當我們評斷任何一件事情之前,都應該確定自己已經先有盡可能完整和全面的了解,
如果還沒有認真去了解和認識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發展的脈絡,
以及發生後,正反兩方多元的意見蒐集,就不應該輕易評斷,
這是做為一個學術研究者,一個研究生在學院中,很基本的素養。

今天這個影片,是現場側錄的全程記錄,
它沒有特別的運鏡、沒有配樂、沒有做特效、也沒有標題或字幕,
它就是一個最直接的第一手客觀資料,讓我們可以以現場的情況,再去做主觀評論,
然而我們卻連影片都沒有看完,
就因為老師無法接受當事人發言的口氣和方式,而停止再去了解他講的內容,
如果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是溝通談判的藝術,也許我們可以在他開頭一分鐘就認定他是個失敗的談判者,
但如果今天要討論的是一個公共議題、一個社會時事,
這樣就判定當事人"被政治利用"、"沒禮貌不尊師重道"、"格局不夠"是否有失公允?
是否符合做為一個求學的研究生應具備的求學、求知、求證的態度?

今天班上有許多同學都對這件事情並不了解,
但就在這短短的影片前段中,我們只聽到陳為廷對教育部長說的幾句話,
既不知道他為什麼會出現在立法院,也不清楚他為什麼會這樣說,既不了解他是以什麼身分講話,也不懂整個事件的脈絡,
甚至連他所屬的NGO組織叫什麼名字都不清楚。
就在短短幾句話中,就已經認定了他的失誤。

我對於這種情況會發生在課堂上感到很驚訝,也很失望,
當下我沒有說這些,是因為我尊重這堂課仍然是老師您所開設的XXXXXXX,
這些也許並不是這門課的重點,我也不希望影響到老師上課的進度,
所以認為自己不應該花太多時間心力要求同學老師討論這件事,
但是老師做為一個在課堂上傳授知識者,同學們對您說的話都有一個基本的信服,
當我們要一起認識並評論一個時事,是否應該先帶著大家至少比較完整去了解,再來做討論呢?

今天老師說的話,我就我所做的功課,在媒體報導、評論、法律知識的搜尋和研讀,
我整理資料並提出以下幾點回應,
若老師有興趣了解,可以看看,若沒有空看也沒關係,
我會將這封信轉寄給全班同學,讓大家都有機會在了解後建立自己的詮釋和解讀。

1.質詢和備詢?
陳為廷是到立法院備詢,不是如媒體所說的質詢部長,「立委讓學生質詢部長」是錯誤的標題,是不懂立法院程序的人犯的錯誤。
學生們站上的是備詢台,是接受立委質詢,而不是行使立委的質詢權力。學生站上去的,是「和蔣偉寧一樣的備詢台」。
照片拍得更清楚,明明就是一個在台上,一個在台下,何來「學生質詢部長」?

憲法第67條,明定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備詢」是立法委員找你來立法院回答立委的問題,
任何一個具有中華民國公民身分的人都可以被認定為相關人士,受立委邀請合法進入國會接受備詢。

如果他被問到的問題是「你對這次教育部發函給各大學的事件以及部長的回應,有什麼看法?」,
他自然可以回答他的看法,並不違反議事規則,但只要部長沒有義務回答,就不是「質詢」。

陳為廷說他沒有意圖要部長回答,從影片裡你也可以看出來,他也沒有留回答時間。
所以,他發言時的那些問題,應該被理解成設問,而非提問。
然而,就算陳為廷當時真的是在問問題,他也沒有犯規。
陳為廷沒有質詢權,就算向部長提出問題,部長也沒有義務回答,所以他不可能行使「質詢」這項行為。

因此,不要說是陳為廷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因為「明明沒有質詢權,卻質詢政府官員」而違反議事規則。


2."教育部長公然說謊"這樣的指控?
因為在上一段質詢內容中,林飛帆同學備詢時所問:「若關心學生,為何不直接到現場來,而要事後發函?」
教育部長回應:「我最支持學生參與公共事務,若學生參與的是教育政策相關運動,我會到現場關心」。

然而在上一波陳為廷也有參與的反教育部調漲大學學費運動中,這是教育政策的相關運動,
教育部長不但沒有到現場關心,遲遲不願意出面回應,
還派出鎮暴警察面對學生,所以陳為廷憤而指控部長公然說謊。
-----------------------------------------------------------------------------------------------------------------------------------------------

最後針對現在媒體一面倒地攻擊陳為廷同學沒有禮貌,
我放上今天我們沒有看完的現場的影片連結
若真的因為受不了他的口氣看不完,也有文字檔如附件,
以及他本人對這件事情的聲明,讓大家參考,以做平衡觀點之用。
大家可以在看完之後,有自己的解讀、想法和立場。

陳為廷本人聲明:

一、昨天,我是和「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的夥伴、和幾位發起連署援的老師,
到教育委員會上這個教育部長的「關心學生公文」專案報告上「備詢」。
立委本就有職權邀請公民到場「備詢」,在必要時提供意見。
我被徵詢的內容,就是對這次事件的看法。

整個過程,我就是在陳述我的意見,並沒有要質問、要求蔣偉寧回答的意思。
聯合報卻下「立委讓學生質詢部長」、「荒腔走板」這種標,簡直莫名其妙。
難道學生就不能作為公民來備詢、表示意見?

二、我批評蔣偉寧「偽善」、「說謊」,並不只針對發公文事件。
真正惹怒我的,是他昨天居然公開在國會撒謊!
林飛帆問他,「若關心學生,為何不直接到現場來,而要事後發函?」,
蔣偉寧回應:「我最支持學生參與公共事務,若學生參與的是教育政策相關運動,我會到現場關心」。

這分明是謊言!因為我們曾多次到教育部和平抗爭,要求蔣偉寧出來對話,
他沒有一次出來,甚至還備妥鎮暴警察!
這樣還好意思說「關心」?除了偽善,我找不到詞來形容。

三、聯合報指控我們態度不禮貌、干擾議事。
我的部份,大家可以參考我的發言內容,自行評斷。
至於什麼不理部長講話、陳學聖指控學生在部長講話時在台下高喊。都是末須有的!
蔣偉寧中場休息時(引著一批攝影機)來找我們談話,我們也是跟他就事論事。
-----------------------------------------------------------------------------------------------------------------------------------------------

也許今天陳為廷真的不禮貌、口氣差、態度壞、並且不是太聰明,
但我們難道因為一個人說話的方式或他的學生身分,就能也認定他所說的通通都不值得一聽嗎?
在這個社會,我們有多容易花很多時間心力去攻擊批評一個人的言行舉止和態度,
卻不願意花一點點心力和時間去討論思考整個問題的核心,整個結構的問題?

(如果老師對這個反媒體壟斷(不是反媒體,是反對旺中集團併購中嘉系統商和壹傳媒後,在市占率上達到46%所造成的媒體壟斷)這個議題有興趣,
可以參考這個簡報檔案,內容有整件事情的發生始末和運動的過程。)

最後我想跟老師說的是,
也許有很多人會認為,學生就該做學生的事情,到立法院去那是立法委員跟行政官員的事情,
今天陳為廷是以公民的身分合法去備詢的,雖然他也同時是一個學生,
但是擁有學生身分的公民,在這個民主社會,應該還是擁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利,
每一個公民,不管是不是學生,都有表達自己意見、爭取自身相關權益的權利和和義務,
並不是說學生該做的就只是在學校考試、讀書、升學、跟同學去唱歌烤肉、慶生慶功聚餐、玩社團、談戀愛,
那些去行政院前靜坐要求嚴格審查媒體併購案的學生,那些因為學貸去抗議學費調漲的學生,
難道都是因為好玩湊熱鬧耍白癡嗎?
他們為什麼不要舒舒服服開開心心地過校園生活,要這樣辛苦呢?
而並沒有到場參與或是試圖多了解的其他人,就可以站在一個旁觀者=冷靜客觀者的立場,去批評他們呢?
如果所有學生都不關心公共議題、不關心社會、甚至是跟自己切身相關的教育議題,
大人們也不希望他們參與、討論、發聲,
那以後要交給他們的,台灣社會的未來,就真的需要擔憂了。

說了這麼多很抱歉,我無意冒犯老師,
希望我能在不佔用課堂時間的前提下,
能夠站在一個研究生,也同時是一個公民的立場,
和您表達我對今天課堂時事討論的這些想法。

非常謝謝您願意撥冗看這封信。


李秉芳 敬上 



(前情提要:我在某大學某研究所就讀,某堂課的課程設計為每周一藝文時事討論,但今天上課因負責同學忘記準備,現場立即簡報清大學生陳為廷嗆教育部長新聞事件,經反應後老師播放現場影片,但只看了約兩分鐘即中斷並開始進行評論,評論內容大約為認為陳為廷同學不應進立法院,不應以這樣的口氣和態度對教育部長質詢、溝通方式錯誤、格局不夠大等,現場同學並無太多反應。)

(本封信除寄給該堂課的授課教師外,也轉寄給全班同學。)

(2012/12/05,老師於隔天回信給我,心中表達他以此論斷的確不宜,謝謝我做的資料蒐集整理和陳述,並表示會在下周上課進行補救。)

2 則留言:

  1.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
  2. 轉貼臉書上潘翰聲的文字
    https://www.facebook.com/panhan3/posts/4327752785618

    回覆刪除